标题:乡镇办事处干部请销假制度 |
乡镇办事处请销假制度 一、纪律要求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区政府规定上下班制度,每个工作日上午8:00前、下午5:30后(夏季下午6:00后)打卡签到;上午8:00-8:10打卡不予以处罚,8:10以后打卡记迟到,下午5:15-5:30(夏季5:45-6:00)打卡,不记早退,5:15(夏季5:45)之前打卡记早退;因公不能按时打卡,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党政办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3天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经办事处主任批准,5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经街道主要领导共同批准。分管领导请事假、病假,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社区(村)主要领导请事假、病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联系村组长批准,1天以上的,需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2、办事处工作人员、村(社区)主要领导因公区外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报告单,将去向和行程安排报告主要领导,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备案。 3、因参加在职学习需面授或考试不能上班者,按规定请假。 4、请假人员离岗前应妥善做好工作交接。电话请假、捎假、口头请假一律无效,确因特殊原因,由本人打电话按请假权限向办事处领导说明情况,假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履行请假手续,并交党政办存档,无领导审批的请假条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的执行时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年休假按上级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执行。 三、奖惩 1、出勤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对经常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并不予改正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年终考核取消个人评优评先资格;对管理不严、纪律松懈的部门,分管领导要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 2、病假全年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基本工资按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本工资按70%计发。 3、事假全年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全额计发;超过1 ……(未完,全文共1373字,当前只显示8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办事处干部请销假制度) 上一篇:发声亮剑材料 下一篇:在全市地税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