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管局印章管理制度
**城管局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行政工作办事程序,严格印章管理,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印章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刻制印章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样式出具证明,交由公安部门批准的专门刻制印章刻制,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二、使用印章必须严格把关,务必保证安全。严格执行先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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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局名义行文,须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制发重要文件,签订协议、合同等,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盖章。对各类便函、介绍信、证明等,须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盖章。凡以局名义盖章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信、外调信等必须留有存根,严禁出具空白介绍信、证明信等,没有使用的介绍信应及时退还办公室,如发现介绍信、证明信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六、各处室(队)因涉及到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对外工作使用局印章时,由处室(队)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方可盖章;
    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临时外出或出差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先书面审批的,对于实效性较强的文件,经印章管理人员现场电话请示其同意后,方可用印,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八、用印人员对用印日期、经办人、事由、批准人、份数等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
    九、办理局盖章手续的,原则上必须是局属职工,不得让局属职工以外的任何人自行办理盖章手续。
    十、各处室(队)负责人是本处室(队)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队)印章应由各处室(队)负责人保管,包括:**************。
    十一、涉及到内部工作或业务用章的可使用 ……(未完,全文共1166字,当前只显示7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管局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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