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大代表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 |
| 人大代表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镇人大代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幸福美丽家园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在环境综合治理中取得的成效,根据青人委〔2017〕30号《关于在县乡人大代表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镇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环保工作部署。按照“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重点防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坚持人大代表“全员参与、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的原则,全力构建党政主导、市场主体、部门联动、镇村联动、人大监督、全民行动的大环保格局,同心同德,合理打赢环保战,为打造青山、绿水、净土、蓝天优美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为期4年,围绕开展环境综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 开展引领示范活动。一是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感,主动参与、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打好大气、水、突然污染防治攻坚战,下决心治理“小散乱污”企业,当好“河长”“点长”“田长”,切实履职尽责。二是人大代表身体力行,带头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带头参与环保行动,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行动。三是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提高环保意识,环保行动人人有责。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 1、加强水污染防治行动。人大代表要全面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水十条”)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督促实现全县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系统全面达标。一是积极响应并投身镇村水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辖区内岷江、思蒙河、鸿化堰、漂草沟及其支流的综合整治。二是督促“河长制”的落实,人大代表要参与到“河长”治理河道的进程中,督促“河长”加强监管,支持“河长”履行职能,帮助“河长”治理河道。三是重点推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发挥督促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人大代表要全面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气十条”)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主动配合、积极参与镇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每年不少于2次;对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生物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反映,搞好监督。二是积极参与并监督大气污染防治“点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形成覆盖镇(街道)、村社、重点企业、居民聚居点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络。三是对企业、园区等重要区域和燃煤、工业废气、扬尘(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机动车尾气等重点污染源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保存证据,及时反映,确保防治效果。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全面监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土十二条”)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观察落实,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一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截断土壤污染源,严控增量、治理存量,促进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带头并监督落实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农用地保护和污染防治示范点,以点带面,全域推广,防范因土壤污染造成的农产品产业风险。三是要推进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监督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强化面源污染防治;依法禁止高毒、高残农药销售使用;加强农业灌溉水水质管理,严防污灌,确保农产品安全。 (二)全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系统 1、强化组织领导。镇人大主席团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搞好环保工作。一是每年组织每年组织人大主席团成员听取镇政府环保专题报告不少于一次;二是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环保工作1-2次;但是每年组织本辖区内德环保监督员开展专项监督3-4 ……(未完,全文共3315字,当前只显示184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大代表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上一篇:学习_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报告的心得体会 下一篇: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人大 人大讲话 工会 换届 环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生态 城建讲话 教育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