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对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要求。认真办理好建议和提案,对于密切政府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改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两会”期间,初步未经立案审核的人大代表建议59件,其中:科技文卫体类18件,城建环保类16件,财经政法类1件,商贸流通类1件,农业经济类10件,工业交通类12件,其他类1件。政协委员提案178件,其中:科技文卫体类37件,城建环保类54件,财经政法类32件,商贸流通类6件,农业经济类25件,工业交通类15件,其他类9件。经初步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主要有,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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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以办理促进工作、以办理提升形象的观念,通过办理改进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展示能办事、办成事、办得好事的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明确交办事项,落实交办任务。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办理落实与办公室协调督办的“三位一体”分级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联系工作,切实做到“四明确”,即: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措施明确、办理人员明确、办理时限明
    确,确保办理工作层层有人管,环环有人抓。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办理建议、提案应讲求质量,提高效率,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受客观条件和政策规定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应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各种原因确实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如实地向代表、委员讲清原因,说明情况,求得理解和支持。
    三是突出重点办理。对县人大、县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参与办理,组织专门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建议提案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通过分析和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解决同类问题的方法,为实现政府政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供参考依据,使人民群众受益,代表、委员满意。
    (二)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严把收发登记关、办理时限关、文字格式关、审核签发关、征求意见关,在操作上下足功夫,全力提升办理质量。
    一是交办。建议、提案交办意见原则上指明一个单位牵头负责办理答复,确需多个单位分别办理的,交办前应尽量分案处理。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政府督查室提出调整意见及调整依据,报经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再转办,不得滞留、延误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免延误办理。转办受理期限过后,不再受理转办请求,已受理的按新确定的意见办理。
    二是承办。承办单位应制订办理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安排好办理进度,原则上在10月中旬内办理完毕,并作出书面答复。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理的,应提前向县人大、县政协书面报告提出延期申请,对经同意延长办理期限的,承办单位除应及时函告县政府督查室外,还要告知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是函复。各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书面答复,要符合实际,有的放矢,切忌说空话、套话、大话;对重点建议、重点提案,以及确需提交县政府研究或提请县政府领导协调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待意见统一确定后作出答复。同一内容,由多位代表或委员分别提出的建议、提案,可以并案办理,但建议与提案要分别答复。
    四是查办。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复后,要安排本单位开展工作落实情况复查,并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如初次答复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补充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要重新研究解决问题,再次办理答复。
    五是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在建议、提案办复后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应包括:办理落实情况、主要做法与成效、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同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
    六是归档。各承办单位应 ……(未完,全文共3317字,当前只显示18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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