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全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 |
关于对全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 区委各部委办,各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工作拟于近期开始,为切实做好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从****年**月**日(星期)开始,到****年**月**日(星期*)结束。 二、组织实施 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组成*个考评组开展综合考评工作。由区委常委任组长,人大副主任、副区长、政协副主席和组织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各组成员分别从纪检委、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府办等有关部门抽调。 三、考评范围 区属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及垂管部门领导班子(只进行_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服务地方经济工作的考评)。 对_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考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试用期满拟转正的科级干部考核,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年度考评工作按照区委的有关要求,与综合考评工作一并进行。 四、考评方法程序 1.发布考评预告 被考评单位要以召开会议、张榜公告等形式,提前三天将考评有关情况预告本单位干部职工。 2.述职和测评 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由考评组组长进行考评动员,被考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述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PPT,班子成员不进行述职述廉),时间不超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考评结果的评定 (一)科级领导班子考评结果评定 1.领导班子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四个档次。被评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数量一般不超过被考评领导班子总数的40%。其中,先按照系统排序取30%,再按照全区排序取10%。 2.区委组织部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对被考核领导班子考评等次初评意见,提交有关会议审定。 3.领导班子年度考评等次,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 (1)班子成员当年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或在当年干部综合考评中有被评为不称职的; (2)本单位职工当年有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环保创模工作被相关职能评价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一票否决的; (4)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等环节中,发现在团结、作风、勤政、廉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5.对于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最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慢或完成情况差而影响全局工作、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一经指挥机构查实认定,可直接降一个评定等次。 6.在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优秀”和“良好”得票之和达不到2/3,经核实,其年度工作中存在明显缺点和不足,评为“一般”等次。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较差”得票超过1/3,经核实,其年度工作存在较为严重问题,评为“较差”等次。 (二)科级领导干部考评结果评定 1.领导干部的评价结果确定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评为“优秀”的科级领导干部数量不超过被考评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6%(其中,先按照系统排序取12%,再按照全区排序取4%),正职与副职领导干部分类评优,副职干部评优比例不少于20%。抽调参与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的科级领导干部,由抽调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日常考评成绩提出专项考评结果及考核评定等次,按专项考评等次确定年度考评等次,占全区评优名额及考核基数;参与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期间已得到提拔或重用的,一般年度考核不再评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推进组成员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进行专项考核,派驻干部数不占全区干部考核基数,评优比例不超过20%,不占全区评优名额。区委督导组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由其编制所在单位负责收集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 2.根据各系统综合排序,并结合领导班子考评及全区干部排序情况,确定评为“优秀”的干部。其中,被一票否决或未完成承担区委、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的科级班子,其相关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科级班子综合考评得分在全区科级班子排序中居后1/3的,其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当年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 对于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推进慢或完成情况差而影响全局工作、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一经查实认定,可直接降一个评定等次;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的,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因作风懒散造成影响或在团结协助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一经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查实认定,可直接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在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合格)”得票之和达不到2/3,经核实,其年度工作中存在明显缺点和不足,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不称职(不合格)”得票超过1/3,经核实,其年度工作存在较为严重问题,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按正副职分类排序在后1%的领导干部,原则上要评为“基本称职”等次。 4.领导干部在某一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在该岗位进行考评,不足6个月的在原单位进行考评,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不足6个月的,按提任前的岗位进行考评。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 1.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被考评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本人进行反馈。 2.要依据考评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表彰。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3.对于排序后1/5的领导班子,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排序后1/10的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下一年度提拔对象。 4.当年被评为“一般”的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和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或交流调整。当年被评为“较差”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要进行调整。当年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干部予以免职。 六、工作要求 1.被考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 ……(未完,全文共4867字,当前只显示27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对全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 上一篇: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下一篇: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党委 政府 人事 干部 换届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综治 综合论文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