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女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
| 关于*县女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我县女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情况,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对县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情况、生育保险支付情况、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调研,经过汇总分析,形成报告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基本情况 (一)生育保险定义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基金支付有待优化,生育津贴未形成社会化发放。目前职工生育问题是由社保机构和企业“两管”。即生育医疗费由社保机构负责管理,而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则由企业管理。这种支付方式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灵活性过大,当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企业工资时,企业将超出部分截留,使生育女职工得不到实际费用,不利于女职工利益的保护,既不透明也不合理。基金支付过程中女职工是否得到了她应得的全部保险费,以及在产假期间是否获得了100%的工资,社保部门并不知晓也无法监督,因此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险难以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我县仍有部分企业未参加生育社会保险,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生育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增强企业及广大职工的参保意识,力争使参保成为企业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二是将生育保险工作的扩面情况、生育女职工的受益情况与城保扩面工作一样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推动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三是成立由人社、工商、税务、审计、财政、工商联、工会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劳动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对拒绝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按照监察程序,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工商、地税部门对新成立的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办理登记时,要督促其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对企业进行工商年检及税务检查时,应检验其生育保险登记证件是否齐全、缴费是否正常,凡证件不全、未正常缴费的,应停止办理有关手续。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新闻单位要做好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拒不参加 ……(未完,全文共2107字,当前只显示12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女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上一篇: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下一篇: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工会 职工 计生 保险 劳动保障 金融讲话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