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优化办工作职责 |
| 优化办工作职责 1、按照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践行“百千万”工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制定8条以上优化服务措施,报县优化办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2、负责推进对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应用。要求具有行政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5、负责承办由上级部门和县级领导批示的转交函。 6、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审批等权力的单位部门的监督举报箱实行“一季度一查看”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一项一项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整改落实到位。 7、开展日常测评和年底公开测评活动。对县直及驻桃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开展测评排名并进行情况通报。 8、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湘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要求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单位部门,年初按时上报涉企常规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检查前必须要在县优化办备案,检查后要在10日内上报《涉企检查反馈表》。 9、严格执行《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办法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县优化办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此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10、落实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展好企业走访活动,尽力 ……(未完,全文共897字,当前只显示5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优化办工作职责) 上一篇:2017年园区攻坚大会战主题报告 下一篇:2018年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 相关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