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 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通知精神,将201*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并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安排,根据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就全市开展201*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带头示范,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找准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清理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坚决整改,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治理重点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查找和纠正十个方面38个问题。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对脱贫攻坚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3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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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实施不精准
    21.规划论证不充分,盲目决策上项目。追求短期政绩,重视“城边、路边、景区边”,垒大户、堆盆景,专门挑领导容易看到的地方搞扶贫,把资金集中投到少数几个点上,搞形象工程、应景工程临时工程。
    22.脱离本地资源条件和贫困群众实际需求安排扶贫项目,包办代替,一补了之。重项目建设轻项目管理,扶贫项目和管理缺乏长效机制,后续管理和长期效益无人问津。
    23.发展产业“一刀切”,不考虑贫困户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项目,造成养殖圈棚和温室大棚空置率较高。
    24.急于把扶贫资金花出去,到户资金大量用于发羊羔、发鸡苗,或直接把钱发给贫困户,继续走给钱给物的老路。
    (七)驻村帮扶不扎实
    25.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
    26.驻村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
    27.存在“一带多”现象,或帮扶责任人委托下级单位,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帮扶。
    28.帮扶责任人把慰问当帮扶,思想和行动停留在填表算账上,扶贫卡上签个名,过节送上米面油,帮扶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群众满意度不高
    (八)发动群众不充分
    29.组织动员群众的方法不多,一些地方群众争当贫困户、低保户,抢戴贫困帽现象突出。
    30.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滞后教育引导乏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九)政策落实不深入
    31.重干轻学,对扶贫政策知之不多、知之不深,满足于浅尝辄止。
    32.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深入基层宣讲不够,基层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不知晓、不熟悉。
    33.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十)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34.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支付率低,“趴账蹲窝”现象突出。
    35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力度不够,不敢整合、不会整合、不想整合,或整合效果不理想、使用率偏低。
    36.金融扶贫的“好钢”没有用在产业发展的“刀刃”上,用到建房、子女上学、日常支出等方面的较多。
    37.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38.未按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公告落实不到位,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年1月)。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 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动员、宣传、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大“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宣传,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序推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年2月—4月)。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针对上述十个方面38条具体问题,对照检查,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各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县区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于2月20日前上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1*年5月—11月)。坚持限期整改与长期治理相结合,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方案,针对问题,逐一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考核(201*年12月)。按照“三个不放过”要求(不重视不扎实的不放过、治理成效不明显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边整改、边治理、边总结,加强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对成效好的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成效不显著的要通报批评,限期继续整改;对应付走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对存在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倒逼各县(区)、各部门加强作风治理。各县(区)、各部门要于201*年11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市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大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力度,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案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帮助培训对象提高认识,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二)规范驻村帮扶。坚持因村选人,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驻村帮扶,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市、县(区)组织部门牵头,派出单位配合,分别对所负责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进行一次清查,对不适合继续进行帮扶的人员,通知派出单位重新选派,根据贫困户动态变化对帮扶责任人进行适当调整,加强管理考核,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表彰激励;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保障支持,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各派出单位
    (三)改进调查研 ……(未完,全文共6118字,当前只显示29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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