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 ||
| 关于对**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登记对象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自动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至本村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2、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资格丧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自动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死亡的; 2、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3、进入国家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序列的; 4、取得城镇非农业户口,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 5、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 二、登记基准日 本次成员身份界定登记时间截至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零时。以后新增人员不予确认。 三、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1至2018年7月31日。 四、登记方式 采取户主申请、村民小组长 ……(未完,全文共776字,当前只显示4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上一篇:村镇银行关于对存款保险工作的整改报告 下一篇:关于以鲁炜等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教育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教师 党务讲话 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工商 调研报告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