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促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__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经各级文明委组织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是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 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指导、协调和动态管理工作。

第二章 文明单位的评选条件
第五条 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把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目标、有举措、有经费、有活动,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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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决策民主,群众满意度高。生产经营单位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经营指标居同行业前列。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教学单位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成绩优异。科研单位大兴研究之风,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医德高尚,医患关系和谐。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媒体依法诚信经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社会信誉良好。旅游景区管理单位服务优质、管理科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
    7.内部管理规范。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工作纪律严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员工无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无严重负面网络y情。员工无计划外生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_活动。
    8.环境整洁优美。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无脏、乱、差现象,全面实现办公区和生活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性单位无污染乱排现象。单位办公区等公共场所设明显禁烟标志。
    第六条 全市各级_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_、省驻淮单位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独立行使职能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文明单位评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人数较少(10人以下,含10人)的单位,可与主管单位共同申报参评。

    第三章 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
    第七条 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原则上逐级升格。获得县区文明单位称号的,方可申报市文明单位,获得市文明单位称号的,方可申报省文明单位,以此类推。创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在全市、全省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经市文明委研究同意后,可破格申报市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第八条 _文明单位、**省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程序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每2年一届,超出有效期,须重新申报。
    第九条 市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综合考评、审核公示、上报审批”的程序进行。
    1.自愿申报。具备申报市文明单位条件的单位,按自愿原则和党政隶属关系,向所在县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省直单位下属的驻淮单位和_组织关系由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自愿原则可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单位在申报期间,须在单位内部公示,将创建目标、内容张榜公布,让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和了解,同时公布市文明办的电话和地址,便于干部职工反映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
    2.初审推荐。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客观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由各县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委对拟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名单后,向市文明委推荐候选单位。
    3.综合考评。市文明办对推荐名单逐一复核。对弄虚作假、隐匿问题不报的单位,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对复核合格的候选单位,由市文明办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网上审核材料、调阅文明单位大展台资料等形式进行。
    4.审核公示。市文明办综合复核和考评结果,确定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后,将候选名单送市纪检、综治、安全生产监管、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的候选名单,在****日报和****文明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5.上报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明办提出命名建议名单,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条 任何单位12个月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
    (二)单位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
    (三)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或食品安全事故;
    (四)单位干部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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