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机关公文处理工作重点注意事项 |
| 机关公文处理工作重点注意事项 2011年底,中央启动了党委系统文件改版工作。2012年,为统一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4月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办、国办随后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12〕16号)。市委、市政府两厅对贯彻《条例》和《意见》也分别印发了相关文件。这一系列的新变化新要求,使机关公文处理更加规范、严谨、精简。下面就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公文文种 (一)法定文种。《条例》规定文种为15种,即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取消了原有的但不常使用的指示、条例、规定3个文种。 (二)常用文种 我局适用(常用)的文种有8种: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不常用的文种有3种:公报、决定、通告。不适用的有4种:按照行政级别,不能使用决议、命令(令)、公告、议案这4个文种。 (三)适用范围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我局公文适用文种有意见、报告、请示3种。 平行文——是指不具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的往来行文。我局适用文种有意见、函、纪要3种。 下行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反馈意见的公文(无论是上行文还是下行文),标题为“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的(修改、建议、协办)意见”,不使用“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的(修改、建议、协办)意见的报告(函)”。 (五) 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统称。一是简称要规范、准确。如“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二是市内行文一般不加“重庆”二字。三是多个主送机关一般按重要程度排列,各有关单位之间用顿号或逗号分清层次,如“市财政局、市科委,武隆县林业局”。四是主送机关过多时,可以移至版记中,前面标注统称,如“市级有关部门”。五是使用决议、决定、意见、通报、纪要等文种的公文,应将主送机关移至版记中,置于抄送机关的上一行,与抄送机关之间不加分隔线。 (六) 正文 一是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二是结构层次依次为“一、”“(一)”“1.”“(1)”,第一层用方正黑体字,第二层用方正楷体字,后续层次同正文,可以越级使用,不能错级使用。层数不宜超过4层。三是为避免一级标题出现在页面最后一行,可以适当调整行距、字间距。 (七) 附件说明 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在正文下加开1行左空2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1. 如带有2个及2个以上附件,附件名称前面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的顺序号,顺序号后面紧跟一个小圆点,如“附件:1.***** 2. *****……”(1、2……之间分段排列,序号对齐);附件名称较长需折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正文中涉及附件处的标注内容、附件说明处的标注内容及附件的标注内容要相一致。 2. 在正文中写明报送、上报、批转、转发、印发等字样的公文,在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等生效标志后所附内容不是公文的附件,在附件说明处不必标注相关内容。 (八)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一般应以机关名义署名,署名时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居右排,在成文日期之上。 1. 发文机关署名应与发文机关标志、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一致。 2. 联合行文时,若发文机关标志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则发文机关署名的顺序应与发文机关标志的排列顺序一致。 3. 使用决议、决定、意见、通报、纪要等文种的公文,一般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九)成文日期 应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居右排在发文机关署名下方。 1.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如“1”不编为“01”)。 2. 使用决议、决定、意见、通报等文种时,成文日期用3号方正楷体字在公文标题之下标注并用圆括号括入。 (十)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上行文一定要加盖印章。联合上行文,特殊情况下,为提高办理时效,可以只署主办机关名称,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纪要不加盖印章。 (十一)附注 即公文印发传达范围或上报公文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一般用3号方正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编排在成文日期下加开一行,用圆括号括入,文字回行时顶格编排。 (十二)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需另面编排,即不管前一面正文之后留有多少空白,都需要另起一面排版。附件应编排在版记之前,并与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一般用3号方正黑体字,在附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中间不加开。如果有多个附件,后面必须紧跟附件顺序号,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后面不加冒号。附件标题编排在附件首页第三行居中位置。 1. 如有多个附件时,每个附件应另起一页编排。 2. 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说明中的内容完全一致。附件标题以及附件中行、字、段落等编排与主体部分相应格式要素的要求一致。 3. 附件与文件正文不能一起装订时,则应在附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注公文的发文字号加“附件”二字以及附件顺序号,如“渝**〔****〕*号附件*”。 4. 报送、上报、批转、转发、印发类公文,报送、上报、批转、转发、印发的内容不按附件处理,在公文主体部分不加附件说明,直接另面编排,也不在此页左上角标注“附件”二字,标题编排在首页第三行居中位置。其他格式方面的要求与正文一致。 5. 若附件正文还带有附件性质的参考资料(如表格等),直接在此附件后另面编排,不再标“附件”二字。 (十三)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是文件的版记。版记应排在偶数页面上。 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方正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上1行、左右各空1字编排,回行时与“抄送”二字及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十四)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一般用4号方正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居左空1字标注,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一般应是各机关的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印发日期居右空1字标注,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写明 ……(未完,全文共5492字,当前只显示26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机关公文处理工作重点注意事项) 上一篇:在公司庆“七一”暨创先争优活动 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绿化维护方案 相关栏目:机关 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