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纪委监委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县纪委监委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委局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1、上下班时间在±5分钟内有效,超过±5分钟按迟到、早退对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每季度未打卡4次按旷工1天论处,在一个季度内未打卡次数达不到4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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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补假,无故超假按旷工论处。
    9、所有事假从休假里面扣除,休假已完,需请假每天处罚100元。旷工按当日实发工资处罚。
    10、请假程序:(1)班子成员及委员请假一律由书记审批;(2)各室主任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的由书记审批;(3)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的由科室主任审批,2天以上3天以下的由科室主任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批,3天以上的由逐级签署意见后由书记审批,5天以上的由书记审批后向县委组织部审批(另有其它规定从其规定);(4)请假人一律按照先报批后离岗的程序办理请假,确应殊情况或事情紧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销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11、上班期间,若有事(公、私)外出,需向办公室(干部监督室)报备,同时如实登记去向册。
    12、因委机关部分干部职工家在西宁,为维护委机关干部职工出行人身安全,在保障周五下午5:00后每个科室至少有一人在岗的前提下,前往西宁的干部职工可于5:00离岗回家,离岗前 ……(未完,全文共934字,当前只显示5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纪委监委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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