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
|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 第二章 局党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 局党组全面领导本局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组织部署对全局各类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审批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具体负责领导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三)定期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检查、考评、总结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分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及时研究、解决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及时报告局长; (六)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七)督促相关科室对全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预防和监管工作; (八)组织制定、落实我局系统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做好分管工作; (三)督促分管科室、分局所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规章制度及其它关规定; (四)坚持定期布置、检查、考评、总结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协调整改治理。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章 局属各科室、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七条 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直接责任。 (二)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 ……(未完,全文共1816字,当前只显示109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上一篇:在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党委书记在乡镇人代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安全 安全讲话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