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教育扶贫政策解读 |
| 教育扶贫政策解读 教育扶贫主要是分两部分内容: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 一、控辍保学工作 (一)、工作对象 1、政策规定:“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 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适龄儿童以户口为主要依据。 ②控辍保学对象不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适龄学生,也包括非建档立卡贫困适龄学生。 ③因病因残儿童少年属于重点关注对象。 2、年龄规定:适龄入学儿童指六到十五周岁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出生时间在2002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 3、数据来源: ①教育部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与公安部户籍系统六到十五周岁适龄儿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没有学籍的人员。 ②在县内就读有学籍但实际已失学,由学校上报的失学名单。 ③在县外就读有学籍但实际已失学,没有失学名单由进村入户核查发现的失学学生。 (二)、工作措施 1、核查核实。 ①按照教育扶贫联席办下发的核查名单认真组织核查,一一核准相关信息。 ②由驻村干部、村干部进村入户核查,核实是否存在有学校和乡镇不掌握的失学学生。 2、建立台账。 ①建立完善核查疑似失学学生台账,一一注明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大学生教育救助申报及发放流程:大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村里);村(社区)收齐资料统一到乡(镇)扶贫站、民政部门、县残联等职能部门签字盖章;村(社区)按《麻阳苗族自治县贫困学生教育救助汇总表》表格要求拟出救助名册,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则上报乡扶贫站;乡扶贫站按要求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贫困学生教育救助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和电子档统一提交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县数据进行汇总,汇总后上传至“互联网+监督”平台,无问题数据则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同时在财政内网上录入发放信息;财政局接到申报单后于7个工作日下拨资金到乡财局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3.中职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申报及发放流程:中职学生开学时免收学费,涉农专业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1000元/人/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申报,实行实名打卡发放。 4.高中贫困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申报及发放流程:学生或家长开学报到前到村或学校领取并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贫困学生教育救助申报表》,按表格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申请表盖章后交就读学校,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学时免收学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1000元/人/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由学校拟出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则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县数据进行汇总,汇总后上传至“互联网+监督”平台,无问题数据则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同时在财政内网上录入发放信息;财政局接到申报单后于7个工作日下拨资金到乡财局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在县外就读的贫困学生向就读学校申报)。 (四)、考核要求 教育资助的实施原则:省内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省外就读,未享受当地教育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户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①本地学籍本地户籍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未及时得到资助的,每发生一起,扣户籍地党委政府0.2 分。 ②省内跨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资助由学籍地政府负责。未及时得到国家资助或未得到“补天窗”(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的,每发生1 例,对学籍地县级党委政府扣0.2 分,对户籍地党委政府不扣分。 ③对已掌握的省外就读但未享受资助或无法核实其资助情况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由户籍地给予同等资助。未落实的,每发生1 例,对户籍地县级党委政府扣0.2 分。 ④省内跨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学籍地、户籍地有一方已落实资助,双方均不予扣分。 ⑤因信息比对错漏,且学籍地无法核实情况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如未及时享受资助,对学籍地不扣分,对户籍地每发现一起扣0.1 分。 ⑥对自愿放弃资助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学籍地和户籍地均不予扣分。检查范围:限于抽查村入户贫困户。检查情况:扶贫助学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助学补助未按时发放的贫困户,扣分情况:抽查发现2018 年春季学期职业学历教育应补未补或未足额发放的,每发现一人扣0.1 分;实地考核时:全县未发放当年秋季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只核查应补贫困学生是否进入乡镇拟补助公示期,每发现一例未进入公示的扣0.1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 ……(未完,全文共3738字,当前只显示20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教育扶贫政策解读) 上一篇:深入贯彻_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开创司法政务工作新局面工作交流材料 下一篇:党支部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专题党课 相关栏目:教育 三农 扶贫 农业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