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定 |
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较轻重,给予100-200元罚款,并由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 (一)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工前操的; (二)上班时间网上炒股、购物、玩游戏、网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值班干部不能24小时坚守岗位,随意外出、关闭手机或不接电话,跟班干部不能做到和职工“三同时”的; (六)对职工来信来访漠不关心,敷衍应付,态度冷漠,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的; (七)缺乏大局观念,不能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各行其是、各扫门前雪,事不关己、推诿扯皮,团结协作差的; (八)工作执行不力,遇到问题拖拉疲沓、敷衍塞责、说大话、说空话、假汇报、假落实、假整改,工作落实不及时、工作质效不高的; (九)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四平八稳,不主动协调解决,敷衍塞责,逃避责任,等待观望的; (十)慢作为、不作为,对区队提出的问题推诿扯皮,该汇报的不汇报,该解决的不解决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较轻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进行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涉嫌违纪违法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辞退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的; (二)不落实工资奖金分配制度和“三人联审”制度,多报工、少报工、假报工、虚报冒领,违规发放工资,侵犯职工利益的问题的; (三)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作为、庸懒散拖,干部职工意见较大的; (四)不严格遵守_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五)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六)不认真履行信访维稳主体责任,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蔑视职工利益引发_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传谣、信谣、造谣,酒后驾车,参与非法z-教和“黄、赌、毒”的; (八)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七条 引咎辞职和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 ……(未完,全文共1847字,当前只显示11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定) 上一篇:b_m工作制度 下一篇:在全市双拥工作表彰暨争创_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作风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