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农村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出资出劳管理办法(试行) |
| ***镇农村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出资出劳 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实施好***镇农村公益性设施维护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使用范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三条 出资限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超过40元的标准;出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出资的对象为该村级水电路共管共享小组户籍在册人口或者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议事受益劳动力,男性18至60岁,女性18至55岁,五保户、现役军人、退投伤残军人、在校就读学生、孕妇及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第四条 出资出劳事项由该村受益2/3以上农户或2/3以上户代表参加,实行一户一票,票过半数方可通过出资出劳方案。 第五条 出资出劳方案报经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出资出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出资出劳限额标准的,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经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后,由村级公益 ……(未完,全文共875字,当前只显示5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农村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出资出劳管理办法(试行)) 上一篇: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篇:法院领导新年致辞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