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委会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会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和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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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九)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
    (十一)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总支、直属支部改选换届意见;提名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十三)其他应由党委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 按照《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操作规程》有关规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或租赁、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党委会会议
    第六条 党委会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七条 党委会视工作需要,一般半个月或一个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决策的,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其他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党委会要带头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委委员提出建议,有关部门也可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议题的提出,不得临时动议。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出席人员为党委委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的需要,报会议主持人确定。党委会会议通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 1—2 天通知党委委员,会议有关材料应及时送达。会议通知由党委办公室拟定,提请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分送党委委员及列席成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十条 提交党委会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应充分准备。涉及多部门的议题,议题提出部门要事先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专业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论证,形成比较成熟一致的意见。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应提出两个以上建议方案。除需要b_m的内容外,一般应在会前告知党委委员。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二条 党委会会议讨论干部问题,应严格按程序办理,不搞临时动议。党委会会议在讨论中层干部任免时,如涉及到党委委员本人或其亲属时,党委委员本人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党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党委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负责。
    党委委员必须自觉维护党委权威,执行党委会决定。
    党委会决定事项,包括通过的决议、文件、重要干部任免等,经会议或党委书记批准 ……(未完,全文共2876字,当前只显示17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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