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学校制度汇编 |
| 学校制度汇编 目 录 1、办学章程 5 2、综合考核方案 16 3、教职工岗位责任制 19 4、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制 27 5、中层领导岗位责任制 29 6、村小校长岗位责任制 31 7、班主任科任教师岗位责任制 33 8、幼儿园学前教师岗位责任制 34 9、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5 10、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36 11、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43 12、办公室制度 45 13、教师文化业务学习制度 45 14、教育理论学习制度 45 15、政治学习制度 46 16、奖惩制度 46 17、教具使用管理制度 47 18、考试管理制度 47 19、学生奖惩制度 48 20、学生实验制度 50 21、学生借阅制度 50 22、图书借阅制度 51 23、图书室工作制度 51 24、图书室管理制度 51 25、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52 26、实验室工作制度 52 27、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53 28、语音室管理制度 54 29、语音室规章制度 55 30、语音室安全与卫生制度 55 1、**小学办学章程 目 录 本《办学章程》总共七章66条 第一章 总则(第1——10条) 第二章 学校行政管理(第11——22条)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23——41条) 第四章 后勤管理(第42——45条) 第五章 人事管理(第46——57条) 第六章 学生管理(第58——63条) 第七章 附则(第64——66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学校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段教育教学任务为主,培养合格加特长的现代小学生。 第四条:学校的校风、教风、校训及办学愿景 学校校风:自然、和谐、求实、创新。 学校教风:合作、引导、启迪、开发。 学校学风:探索交流、实践应用。 学校校训:创新成就未来。 学校办学愿景:启智育人,奠基——发展——升华。 第五条: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学园式、乐园式、花园式现代标准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理念:让每个孩子充满自信。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管理和科研为基本点,以教学为中心,向管理要效益,靠科研上水平。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为突破口,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培养出“守纪、博学、健康、创新”的合格小学生。 第九条:学校的办学模式:六年段“开放式三语教育”模式。 第十条:学校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让每个孩子充满自信,培育德、智、体、美、劳协调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幸福和发展而奠基的教育价值观。 第二章 学校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的主要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权、指挥权、管理权; (二)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学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聘任管理,按要求每年(或三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学校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从教职工的工资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考核工资,学校根据对教职工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确定合理的比例,重新分配; (五)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公开内容必须充实完整、真实清楚、明了易懂。校务公开要从教职工、学生、家长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学校重大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向教职工公开; (六)学校实行师生奖惩制。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学校每周一召开例会,由教导处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与,要认真总结上周工作并布置下周任务及提出有关要求; (三)学校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注意b_m,重要文件查阅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案; (四)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专人负责。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校园秩序管理 (一)外来人员没有校长的准允,绝对不许进入校内; (二)严禁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三)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商业活动; (四)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 (一)学校的各部位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应符合要求; (二)负责环境管理的领导每天必须早、午、晚分别对全校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三)负责环境卫生班级必须每天早、午、晚三次对责任区进行清理; (四)每周周四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校性的卫生清扫日; (五)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班主任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四十四条:加强对学校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序; (四)学校每学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学校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五)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 (一)、学校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学校的收入由学校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账,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1、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 2、学校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学校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执行。 (三)、学校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1、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学校校长批准; 2、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3、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四)、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主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五)、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债情况。 (六)、学校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公示。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四十七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十八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没有正当理由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者; (四)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的病退、退职、退休、死亡,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办理。 第五十条:教职工实行聘任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上级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参与非法活动等,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或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四)由于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 (五)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六)不做学校分配的工作,或弄虚作假被教育局通报的。 第五十一条:学校在岗位设置上实行按需设岗,根据工作需要分为领导岗位、专任教师岗位(含中层领导岗位、班主任岗位、科任岗位等)、教辅人员岗位、工勤岗位等。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所有工作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考核以月为基本周期; (二)考核实行等级制与百分率相结合的形式; (三)考核对象为学校副校长以下领导及全体教师,根据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人员进行全方位考核;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结构工资,聘任教师的主要依据。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前一年度工作考核结果;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任,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学校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五)、拒聘者报教育局做出工作关系调整。 第五十四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学校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 (一)班主任工作奖; (二)教学质量奖; (三)参加县级以上业务竞赛优胜奖。 第五十五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办班造成的损失; (二)乱收费产生的处罚金; (三)乱订资料产生的处罚金; (四)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及损失; (五)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损失。 第五十六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学校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学校职称评聘、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 (一)学校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学校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八条:学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五十九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就近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六十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六十一条:学生必须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老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六十二条: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六十三条: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涉及到的制度,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出,并提交职代会通过。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2、年度综合考核方案 为了有效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员工全学年度的工作,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学校的基本规章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年度综合考核方案》、《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其中《办学章程》是学校一切活动的最基本的行动纲领,《年度综合考核方案》主要用于确定年度考核方向等,《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则主要用于全体教职工的学期考核和月考核,其他各级各类岗位责任制则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的月考核。 上述规章制度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原则上每学年(或学期)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一次。 讨论修改后的各项制度必须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如有与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违背之处,应以上级规定为准。在下次讨论修改之前,校委会应当切实执行。 一、本单位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学期考核和月考核三大块。 二、月考核以月份为单位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考核4次,其中不足一个月的月份合并到其临近月份进行,即2月份与3月份合并、7月份与6月份合并、8月份与9月份合并考核)按各类《岗位责任制》考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组织进行。 2、月工作的相关奖罚在下月工资发放时兑现或在期末一次性兑现。 3、月考核成绩计算:一般在当月最末一个工作日或下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并报校长审核。 三、学期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考核一次,按《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进行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由业务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存档备用,并同时报校长审核。 1、学期成绩工资只按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在下月发工资兑现。 2、学期考核成绩计算:语文、数学两个学科期末成绩占80%,校内单项测试占10%,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占10%;上级统一组织考试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占90%,月考核平均分占10%;上级不统一命题的学科由学校统一命题、考试,考试(或考核)成绩占90%,月考核平均分占10%。 3、两个学期之平均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成绩,即为工作成绩。 四、文化业务考试:按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每个学期的教师培训内容,每学期末确定并公布下学期考试内容,主要由教师在假期自学,开学后在学生开学前考试。一般由主管校长命题和组织考试、阅卷等。 1、一般主要按年龄将教师划分成不同的组,以同组平均成绩作为基础分计算,即达到和超过平均分的算作满分,以下的按分数递减。 2、具体按《学校教职工名册》中的年龄数据分四个组:免试组(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大龄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中年组(年龄介于40周岁以上至年龄偏高教师以下的)、青年和骨干组(39周岁以下及县级以上各级骨干教师)。 五、年度考核,由工作成绩(即两个学期工作考核的平均分)、民主评议成绩、文化业务考试成绩、调控项等构成,由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其中: 1、工作成绩,占80%。 2、民主评议,共占10%。群众代表必须在本年度考核开始前全乡统一时间由群众投票选举产生。其中领导小组评议得分占7%,群众互评占3%。 领导小组的组成:中心校由校长、教导主任、德育办主任、总务主任以及群众代表等共7人组成领导小组;村小由包校领导、村小校长、群众代表共3人组成领导小组;中心幼儿园由校长、园长和群众代表共3人组成领导小组。 3、文化业务考试成绩,占10%。分学期进行。其平均成绩记入年度考核。 4、调控项目,根据《教职工岗位责任制》中的规定,对获得荣誉的给予加分,对违犯规章制度的予以扣分或降档。 五、结果运用:按教育局要求年度考核按得分依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基本等次,具体比例执行教育局规定。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备案。 六、所有加分以原件为准,在学年末前统一时间交校长一次性加分(学期不加分)。 七、本综合考核方案从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3、教职工岗位责任制 本岗位责任制中的结构工资发放、考勤、奖惩等各项,适用于全体教职工的月考核、成绩考核及其他考核评定。 各岗位人员的月考核,另行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由相关的主管人员按各自的岗位责任制每月进行考核。 教学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由各自的分管领导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关的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并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制成相应的考评表,实施评价。 教师月考核表、考勤汇总表由本部门主管填报;中层领导月考核表、考勤汇总表由主管副校长填报。本月最末一个工作日或下月首个工作日报校长审核签字,然后交财会室执行工资兑现。 教职工所获奖项以证件(或通报)、刊物等实物或原件为准。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及业务情况考核情况表要及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一、项目及考核方法 (一)结构工资的提取和使用: 1、每学期按4个月提取,每月200元,学期共800元。 每月200元中的 75元用于月考核。由本单位主管中层领导按本岗位责任制和月考核方法考核,随下月工资发放或期末集中发放; 另125元(每学期共500元)用于学期考核,统一到学期末按成绩发放。 2、寒假、暑假各提取100元,在下学期开学后按文化业务考试成绩发放。 未顶岗坐班教师如未能完成相应学习内容或无相关笔记,相关成绩可记60分,相关的100元扣发。 (二)、月考核和相关工资的发放 3、教师月考核由校委会成员按分工,分别检查各自分管项目,并将赋分分别填入该教师月考核表中。检查时未全检查的项目,由该教师的部门主管领导检查全各项目后报表;中层领导由副校长考核及报表。均报校长审核。 4、体现“本职为主,加分为辅”,月考核中层领导和班主任满分为75分,科任教师满分为70分(发工资时可以折算成75分)。月考核时《岗位责任制》规定内容以外的加分,由各主管确定,但每例一般不应超过0.1分,极特殊情况经请求校长同意者,最高不可突破0.5分。 5、教师月考核大体分遵章守纪、教案和作业、上课和辅导、学生教育和个人卫生、教研科研、业务研修和提高、德育和政治学习、安全教育和管理、班级管理和环境卫生、出勤、阶段或临时工作等记分,由各主管领导检查分别赋分,未统一检查的项目,由本部门主管领导检查齐全后统计。。 6、特殊岗位人员由其主管参照有关岗位责任制制定办法并考核,折算得分。 7、月考核表每月各部门分别汇总后及时报校长审核。 (三)考试(考核)成绩的计算和相关工资的发放: 8、原则:“同组竞争,按分计奖”。 分组方法:即各年级班主任分别作为一组,“涉蒙学科”为一组,英语学科为一组,幼儿学前为一组,中层领导一组,其他专科教师为一组。 9、基本完成日常教学任务(即英语学科平均及格率达到70%,其他学科达80%;并且学期月考核平均65分以上),即得300元;此基础上本组合并余款后,再先提取各奖项,下余部分按及格率和优秀率等分配。具体如下: 语文、数学、蒙语数、英语等学科,依本人所任各班及格率之平均值计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英语校内暂执行80%,其他各科97%)的,每人得50元。本人所任各班优秀率之平均值高于同组平均值的部分,每个百分点得2元。 其他学科以任课教师,依中心校质量检测个人各班级及格率的平均值分别计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的,得50元。优秀率平均值高于50%的,每个百分点得2元。 去掉上述部分以后的总额,按组内各教师本人的平均及格率分配。 10、学期考试成绩=各学科及格率的平均值*70%﹢各科平均分*20%﹢各科优秀率的平均值*10%。 两个学期考试成绩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成绩。 未顶岗坐班人员考核成绩按60%赋分。 (二)考勤: 11、教职工病假、事假,按天计算,每天扣1分,扣30元;加班或顶假必须经校长批准,否则一律不生效。 在中心校统一组织的活动时请假的,不足1天的一律按1天计算。按平时的2倍扣分、扣款。 12、临时短假,累计三个小时的计事假半天,达6个小时的计事假1天扣1分,扣款同第11条第一款。 13、迟到、早退无论长短每次扣0.5分。 14、临时事假或短时间病假按月进行累计,当月累计未达到半天的,每次扣0.2分。 离开单位不请假一律视为旷职。 15、 ……(未完,全文共32900字,当前只显示79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学校制度汇编) 上一篇:盘活优化闲置资源 把牢项目准入门槛 下一篇:县财政局2020年党建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教育 学校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