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使我区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保证_,有利于经济发展,并本着早发现、早出动、早扑救和统一指挥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实施生态战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和《地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本预案涉及的各相关单位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启动条件

  有下例情况之一,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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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员: 由接待科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和外援扑火队伍的具体工作。

      2.3 专家组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绿色表示。

      3.1.2预警发布

      区防火办与气象部门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预警信号旗等方式向全区和各镇场公众发布。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各镇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类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区防指及各镇场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3.2信息报告

      预案启动后,森林火灾发生地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每日7时15分报告火场综合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于每日8时向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各镇场防火办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地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扑救火灾

      扑救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所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级领导靠前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人员相应调整,但必须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各镇场住宅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当地领导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吃的饱、穿得暖、有房住。

      4.2.3 救治伤员

    在扑救火灾或群众转移过程中有人员发生受伤情况,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地区医院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油库加油站、输油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银行、储蓄所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_。

      4.2.7 发布信息

    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国家林业局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新闻报导、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三无”后,接到指挥部下达命令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3 区(局)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区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一般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林火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县区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前指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地区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 ……(未完,全文共6602字,当前只显示31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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