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人社局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
| 县人社局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一)凡在党报、党刊、党网、党台上公开发表正面宣传人社局各项工作的消息、通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报道、新闻作品(含摄影作品)及先进典型事迹、新闻人物、理论探讨、文学作品、调研报告等方面的稿件均可计奖。负面报道不计奖。 (二)奖励稿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报纸、通讯社上稿指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求是》、《半月谈》、《**日报》、《**日报》、《县信息》、《 县工作动态》等中央、自治区、市级和旗级党报党刊所发表的稿件。 (二)电视台、广播电台上稿指在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和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等新闻栏目播出的稿件;**电台电视台各频道、**电台电视台各频道及县电视台等播出的各类新闻稿件。 (三)网站上稿指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央文明网、正北方网、**文明网、**党建网、塞外**、**文明网、**党建网、县政府网、**网等政务门户综合网站发表的各类新闻稿件。 (四)移动客户端稿件指在学习强国、旗委、政府新浪微博和县政务微平台、县 等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各类新闻稿件。 (五)以上各类均包括各站所办所对应的上级各类媒体,如县旅游网、 农牧业信息网等。 三、报送要求 全体职工要及时撰写报送工作信息,每人每年至少有2篇稿件被旗以上新闻单位采用。各股室结合自己业务工作,每年至少撰写上报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必要时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把关。 四、奖 ……(未完,全文共1042字,当前只显示6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人社局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上一篇:副科级领导干部顶岗锻炼个人工作总结 下一篇:党支部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相关栏目:宣传 宣传讲话 普法 通讯报道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