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争做“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活动评选办法 |
| 关于开展争做“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活动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行政效能,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评比活动,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开创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评比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和机关股室(含**站和监察**大队)。 二、评比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体现能力与态度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廉洁形象(25分)。严格把关,严于律己,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岗位职责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商业招待。无上述情况25分,若接受他人举报,调查属实,该项评比0分。 4、学习成绩(10分)。检查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专业技能学习心得、笔记(6分),结合每周一下午学习会议到岗情况考量(4分)。 5、其它工作(10)。局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6分),股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4分)完成情况考量。 (二)“红旗股室”评比方法 1、股室得分(占60%)、股室负责人评比得分(20%)与股室工作人员评比得分(占20%)之和为该股室评比最后得分,按评比得分高低,取前3名列为本月“红旗股室”候选股室,然后由评比领导小组确定1个股室作为本月流动“红旗股室”。 2、股室工作人员本月内、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2次以上的、在督查中发现有2次以上无故脱岗现象的不得评为本月流动“红旗股室”。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评比活动获得“爱岗敬业标兵”的个人,由评比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年度系统先进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2、评比活动获得“红旗股室”的窗口,授予流动红旗,并给予该股室一定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年度先进股室评选重要依据; (二)惩戒办法。 1、评比分数不足80分的干部职工,由评比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三次考核分数不足80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考评方案中对应的岗位津贴; 2、评比分数不足80分的股室,由评比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三次考核分数不足80分的股室,由局办 ……(未完,全文共1702字,当前只显示10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争做“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活动评选办法) 上一篇:2023-2025年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下一篇: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银行) 相关栏目:模范 机关 教育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