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发展的研究报告 |
| **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发展的研究报告 综述: _总书记在十九大后第二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指出,“要加强政企合作、多方参与,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提出推进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要素的平台对接,形成政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的政策要求。 对于政府而言,政务大数据的融合分析应用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通原先孤立的政务信息孤岛,从顶层统一规划,统筹各方资源,建立完整、统一、无缝隙的高效服务应用体系。 第一,政务大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可以改变原先政务数据被孤立的格局。通过顶层规划设计,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利用大数据存储技术,可以打通各部门“数据孤岛”,加快数据应用高效协同、数据服务实时获取。推动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通共享,呈现数据共享的血缘关系,追溯数据的来源及去向,实现大数据的全联通,全调用的掌控。 第二,政务大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可以改变政务数据独立应用的思路。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收集与建立呈现出与传统信息数据建立原则不同的更加开放聚合的特点,不同渠道、不同维度的信息可以通过有效的组合形成丰富完整的数据档案,政务大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可以通过综合分析,为政府管理提供基于大数据融合应用平台的动态决策支持,全面提升城市的智慧化运行管理和决策水平。 第三,政务大数据综合融合分析应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针对政府和企业借助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等理由不原共享数据,应加快数据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解决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共享“无据可依”问题。同时,加强统一数据法规及标准规范应用,对拥有海量数据资源的互联网企业进行约束,避免企业为了利益在项目过程中泄露用户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 探究政务数据开放法治化路径的前提是需要在当前的规范制度体系基础上明确政务数据开放的法律概念。综合国内现行法律规范以及学界研究现状可知,“政务数据”主要是行政主体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造或收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加工的各类数据信息资源。具体来说,主要包括3个层次的数据:(1)政府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在行使具有明确授权的公共职能时所自行获取的数据;(2)政府部门授权私主体行使特定公共职能所收集的数据;(3)在具有公共属性的领域内,虽非由授权行使产生但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而对于“政务数据开放”,前文已述,从行政法理来看,是指行政主体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这一概括仅是从行政法理角度较为笼统地将政务数据开放的主体、对象及内容形式表述出来,并未强调政务数据的重要特征。国外OGD(opengovernmentdata)则将其定义为是由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实体生产或授权的,可供任何主体_使用、再次利用和重新发布。我们认为,对于政务数据开放的法律概念,不妨在借鉴吸收国外OGD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内学者的观点,将其定义为: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生产的或收集的,可供任何主体_使用、再次利用和重新发布的行为。 实际上早在2015年9月5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就对政府数据开放提出了政策性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该文件在借鉴国外普遍做法的基础上,从数据开放的基本理念、战略部署、_机制和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我国政府数据开放顶层设计的主要思路。具体来说主要包括:(1)要培育和树立依法开放数据的行政文化;(2)要建立政府数据开放的领导和行政协调机制;(3)要尽快制定并出台《政府数据开放条例》和实施细则;(4)要完善政府数据开发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5)要依托地市级以上政府网站和社会资源,分层建立统一、集成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供规范统一的数据服务;(6)要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开放标准规范和质量安全管理机制;(7)要加强数据开放的互动管理,创新提供政府数据开放数据互联服务。 三是培育新型政企合作组织。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平台化对接的本质,其实是政企关系的延展,是政府职能和企业角色协同作用的具体反映。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边界,是数据对接成功的首要问题。单靠政府或企业,难以兼顾两类不同属性数据开发利用,难以同时满足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所以,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平台化对接,需要既能履行政府治理要求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新型政企合作机构。政府在政企合作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政府在新型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一)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大数据时代,数据愈发_到政府管理和社会生活中,政府部门内部及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将被重新建构,形成新的大数据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创新,不仅是政府内部自身的数字化变革,而且是具有深远影响的社会变革和管理方式创新。对政府而言,不仅要掌握自身政务数据,也要具备获取企业数据、社会数据的能力,通过多源数据融合分析,满足经济社会治理需求。数字时代,单一数据源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应对很多政策领域日益复杂问题的需求,政府治理的关键在于整合多数据源公共管理模式。促进社会数据实现平台化对接及其融合利用,是政府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成为打造数据强国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防范政府数据话语权缺失的有效途径 2018年《福布斯》“数字经济百强”数据显示,阿里、百度、腾讯、京东、小米等22家企业上榜,数量仅次于美国,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这些互联网巨头掌握的数据资源不仅数量庞大而且与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密切关联,但这些数据较少掌握在政府手中,必须要警惕互联网公司对国家数据主权的侵害。在网络社会治理体系中,由于互联网巨头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核心作用,需要通过建立互联网社会共治模式,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开展数据挖掘处理,有效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加快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对接,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对接共享机制,将企业数据共享作为企业的一项义务、政府的一项应有职能,从而使政府更好地利用企业数据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破解政府在共享利用企业数据时话语权缺失的风险。 (三)建立新型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 大数据时代,数据正成为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相提并论的重要生产要素。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作为属 ……(未完,全文共5422字,当前只显示26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发展的研究报告) 上一篇: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县农村科普工作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政府 政务讲话 政府报告 大学生 社会实践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综合论文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