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国企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 |
| 国企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党委、*党委相关精神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公司党总支和所属各项目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公司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各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遵循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六条原则。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条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织副书记(或宣传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统筹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九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机制。 (一)公司各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二)公司各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第十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会商研判机制。 (一)公司成立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由主管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副书记或窜传委员任组长,小组成员为综合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宣传工作人员、纪检工作人员、法务与绩效管理部、财务与融资部、市场与开发部、运营与安全部、技术与设备部等部室主要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二)开展定期会商研判,每季度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倾向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三)开展专题会商研判,针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yq热点进行分析研判。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一)公司各党组织要定期在本单位党员干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公司党总支每年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 (三)公司党群工作部每季度在宣传系统进行一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 (四)根据需要进行专题通报。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机制。 (一)公司各党组织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上级单位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二)在出台可能引发yq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本单位的重大yq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yq风险评估、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协调有关部门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_“三同步”。 (三)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_处置机制。 (一)公司各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和yq报告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各种新媒体平台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yq和意识形态事件,要“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三)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出现重大负面yq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事件相关单位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及属地党组织主动沟通、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第十四条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举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应当安排意识形态培训内容。 (三)公司各党组织要定期对本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章考核监督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专题督查机制。 (一)每年公司党总支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项目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公司党总支对下级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本级党组织报告。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巡察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将中央《党委(党组) ……(未完,全文共4165字,当前只显示23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国企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 上一篇:县委主题教育评估自查报告 下一篇:打造“红色教育专线”,让沂蒙精神深度融入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