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行政案件庭审方式探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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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全国法院系统一片改革声中,有识之士提出不少改革法院传统审判方式的设想和建议。经过实践,不少人已对辩论式审判方式持认同态度,辩论式审判方式我本人认为在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中有其合理的价值,在行政案件审判中适用将有不利的一面,在行政案件中,当事人的地位不具备先天的平等性。被告是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原告是以被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动性及涉及合法性的相关证据完全由被告掌握,因此适用辩论式审判方式将对案件的审查及处理不利,不能只注重形式上的公平,我认为采用纠问的庭审方式,适合我国目前的行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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