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专题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 |
| 专题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 各位党员、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 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入理解《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明确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身上,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 一名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帜,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唯有用一生的奋斗来珍惜“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合格是个无尽的过程,做合格共产党员也是如此,只有时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产党员才成其为共产党员。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每个人的先进保证集体的纯洁,以每个人的忠诚铸就集体的信仰,以每个人的奋斗支撑集体的未来。 (一)注重尺度得当。《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组织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审核把关与督促落实,定期对组织处置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基层党委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处置并全程指导;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把“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党性意识淡漠、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不端”等六大具体表现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初步认定过程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五个区别开”:把思想存在局限性,同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支持党组织工作区别开;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和屡教不改区别开;把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参加党的正常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长期消极落后,不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别开;把因为党组织软弱涣散、制度不健全,使党员不能经常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把由于缺乏经验、能力不足,以致工作上发生某些失误或错误,同工作不负责任、损害人民的利益区别开。 (二)注重程序规范。《办法》明确规定,党员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启动组织处置的意见,并报基层党委事前备案后,按照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5个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办法》还对退党除名、自行脱党除名程序,以及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程序作了规定。始终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民主集中、客观公正、依规依纪”的原则,慎重认定不合格党员。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处置过程严格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五个程序进行。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根据个人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处置措施。 (三)注重教育转化。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规定。《办法》依据党章,对那些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规定了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鉴于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有侧重、各司其职,为厘清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的区别,发挥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自的功能作用,《办法》明确规定,违犯党纪的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对于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改正错误机会。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以及与优秀共产党员“结对子”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各党支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考察,基 ……(未完,全文共5636字,当前只显示27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专题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 上一篇:市总工会关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栏目:党课教案 督查 组织讲话 党团知识 七一党建专题 共青团 组工 党会报告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