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秋、国庆节前廉政党课讲稿:月明清风朗,廉韵润初心 |
| 中秋、国庆节前廉政党课讲稿:月明清风朗,廉韵润初心 同志们: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在这寓意团圆欢庆、国泰民安的美好时刻,我们组织召开市委办公室集体廉政谈话会,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节点亦是考点,佳节更需清廉。市委办公室作为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其作风形象直接关系市委权威和公信力。此次谈话旨在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律教育要求,引导全体同志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健康的节日氛围,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淬炼政治忠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_总书记深刻指出,“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这一重要论述精准阐明了思想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将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觉悟置于首位,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思考,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在任何考验面前都能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 (一)深化理论武装固本培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是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免疫力、抵御各种风险诱惑的根本途径。一是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深入研读经典著作,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理解其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认清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从而在根源上树立起与腐败水火不容的坚定信念。二是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_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镜鉴典型案例,绷紧廉洁自律的纪法之弦 _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反面案例是最有力的清醒剂和教科书。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能够让我们更加直观地认识到纪律红线在哪里、法律底线在何处,从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以期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警钟长鸣的效果。 (一)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2023年9月,某省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在中秋节前,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某项目承建商王某以“节礼”为名赠送的高档白酒2箱、购物卡一张(价值人民币5000元),并为该企业在项目审批协调中提供便利。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24年1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该行为直接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规定,以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相关条款。这种行为看似人情往来,实则是围绕权力的利益输送,严重损害公权力的廉洁性和公正性,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玷污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使亲清政商关系变形走样。_总书记深刻指出,“月饼票、购物卡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均属禁区。要坚决抵制“小节无害”的错误观念,从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抓起,防微杜渐,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确保手中权力不异化、不变质。 (二)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2024年4月,某市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某,在“五一”节前,接受辖区内某企业负责人刘某安排的宴请,餐费均由刘某支付。饭后,李某还接受了刘某提供的“免费”周边景区旅游安排,住宿、门票等费用均由该企业承担。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24年6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该行为违反了《条例》中关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本质上是权力寻租的变种,极易滋生权钱交易。它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使干部在推杯换盏、游山玩水中放松警惕、丧失原则,最终被“围猎”,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和发展生态。_总书记反复告诫,“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对“糖衣炮弹”的警觉,严格区分公私界限,坚决拒绝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吃请和活动安排,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本色。 (三)杜绝公款旅游和变相福利。2023年国庆期间,某县县委办公室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赴外地景区旅游,相关交通、住宿、门票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均用公款报销。考察行程中仅安排少量仓促的公务活动,大部分时间用于游览观光。办公室主任赵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4年2月,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退赔相关费用。该行为违反了《条例》中关于“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的规定。这是一种典型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公共资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助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坏单位风气,造成国家资财的极大浪费,群众反映强烈。_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规范公务出行活动,确保内容实质、行程合规、费用合规,绝不允许借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更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福利补贴。 (四)警惕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2024年春节前夕,某市直单位办公室车队队长钱某,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办理个人事务,包括接送亲友、购物等,并利用管理油卡的便利,为其私人车辆加油共计消费2000余元。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24年3月,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该行为违反了《条例》中关于“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是群众身边可见可感的“微腐败”,它侵占公共资源,扭曲公车使用性质,助长特权思想和作风,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随着公车改革深化,此类问题更需警惕其隐形变异。_总书记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公车私用现象。”我们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调度、油耗、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公车绝不私用,公私分明,克己奉公。 (五)防范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风险。2023年12月,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某,周末晚间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孙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4年1月,孙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该行为首先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同时,《条例》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 ……(未完,全文共6510字,当前只显示31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中秋、国庆节前廉政党课讲稿:月明清风朗,廉韵润初心) 上一篇:在2025年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县作风建设总结专题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述廉报告 党课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