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全市城市更新行动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城市更新行动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城市更新行动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领会关于城市工作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力推动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与历史文化传承相得益彰。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是承载历史记忆、寄托未来希望的容器。在当前发展阶段,如何处理好城市开发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如何在城市更新中留住根脉、彰显特色、提升活力,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把握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内涵与重大意义
城市更新不仅是物质空间的改造升级,更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举措。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承载着城市的历史文脉与独特精神标识。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城市竞争力、凝聚力、软实力具有深远影响。
(一)推进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建设人民城市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城市生活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希望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也期盼有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深厚的文化归属感。城市更新行动聚焦解决“城市病”、补齐短板,旨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而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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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规划中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的_要求,划定保护紫线,严格限制大拆大建。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相关要求纳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确保保护目标、空间布局、_措施落地落实。
    2.开展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对我市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再调查、再评估、再认定,不仅要关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法定保护对象,也要将那些承载了集体记忆、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历史地名等纳入保护视野,建立更加全面、系统的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3.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定期对城市更新项目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检查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更新项目对历史环境的影响等,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确保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执行。
    (二)坚持分类施策,在实施路径上彰显绣花功夫与匠心精神。
    1.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重点区域,实行“微改造”的绣花功夫。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重点推进修缮维护、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空间、优化业态布局等工作。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模式,尊重原有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和风貌特色,提升宜居性,延续社区活力。鼓励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进行修缮,最大限度保留历史信息。支持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引入创意产业、特色店铺、民宿客栈等新业态,实现活力复兴。
    2.对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老旧、环境较差的一般旧城区,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精准识别需要保护的要素,对该保留的建筑、院落、树木等应保尽保。对不符合安全、功能要求的建筑进行加固、改造或适当拆除重建,但必须严格控制规模、高度、体量、色彩等,与历史风貌相协调。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加公共绿地和活动场地,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3.对工业遗产、旧厂区等具有改造潜力的区域,鼓励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保护好核心价值要素和特色风貌的基础上,支持将其改造为博物馆、美术馆、文创园区、科创空间、体育综合体等新型公共服务设施或产业载体,使之成为城市文化新地标和活力新节点。避免简单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更要杜绝破坏遗产价值的过度商业化开发现象。
    4.对散落各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注重活化传承与融入现代生活。结合城市更新,建设非遗传习所、展示中心,支持非遗项目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在公共空间、城市家具、景观设计中融入非遗元素,鼓励在老街区、景区开展非遗展演、体验活动,让非遗在当代城市生活中焕发新的生机。
    (三)坚持多方参与,在力量整合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市、区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执法监管。住建、规划、文物、文旅、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人员在决策咨询、技术指导、效果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2.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吸引有实力、有情怀、有经验的社会资本参与保护性更新项目。规范合作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利,确保在保护前提下实现合理回报。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在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3.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规划编制、项目决策、实施监督、后期管理等环节充分听取专家、公众特别是原住民的意见建议。鼓励成立保护志愿者队伍、社区营造组织等,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解说和监督。建立健全遗产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容积率奖励、转移等政策,调动产权人、使用人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4.推动形成社会保护共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博物馆、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讲好城市历史故事、文化遗产价值,提升全社会对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创新驱动,在_机制上筑牢法治与技术保障的坚实基础。
    1.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管理职责、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研究制定适用于城市更新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标准、规范指南,为项目实施提供明确指引。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抵押贷款等配套政策。
    2.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无人机航拍、三维激光扫描、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展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采集、监测预警、虚拟展示、智能化管理等工作。建立智慧保护平台,提升保护管理工作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3.创新审批管理机制。针对保护更新项目的特殊性,建立跨部门联审、绿色通道等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必须坚守保护底线,确保审批质量。探索针对不同保护等级和更新类型的分类审批、差异 ……(未完,全文共4787字,当前只显示26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城市更新行动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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