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架起_群“连心桥”,擦亮廉洁“为民窗”——在2026年市信访局端午节前廉政_课上的讲稿 |
| 架起_群“连心桥”,擦亮廉洁“为民窗”——在2026年市信访局端午节前廉政_课上的讲稿 同志们: “正是浴兰时节动,菖蒲酒美清尊共。”端午将至,艾草飘香,龙舟竞发。这个古老的节日,不仅承载着我们对屈原大夫高洁品格的追思,更传递着驱邪避害、扶正祛邪的朴素智慧。对于信访战线的同志们来说,这份智慧有着格外深刻的启示——我们常年奔走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身处利益纠葛的最前沿,更需要时时悬起廉洁的“艾草”,佩好纪律的“香囊”,驱散歪风邪气的侵扰。 信访工作是_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为民解忧、为_分忧的重要阵地。我们手中或许没有审批大权,但我们掌握着受理权、交办权、督办权和建议权,每一个环节都连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连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端午这个人情往来密集的节点,我围绕“架起_群‘连心桥’,擦亮廉洁‘为民窗’”这个主题,和大家作一次交流,目的就是要让清风吹遍接访大厅的每一个角落,让廉洁成为我们信访干部最鲜明的底色。 一、立足“为民解难”讲政治,深刻把握信访廉洁的独特要求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检验_员干部宗旨意识的“试金石”。信访廉洁不仅有一般意义上的纪律要求,更有其独特的政治内涵和群众期待。我们必须从政治站位的角度,深刻认识廉洁在信访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 (一)践行_的群众路线,廉洁是取信于民的“压舱石” 群众来信来访,往往是带着委屈、带着期盼、带着对_和政府的最后一点信任而来。如果我们在这“最后一站”让他们寒了心,那不仅是对群众个体权益的损害,更是对_的执政根基的侵蚀。一是廉洁是群众愿意“找上门”的基本前提。当前,群众_意识不断增强,表达诉求的渠道也日趋多元。但信访作为最具传统性、门槛最低的诉求表达机制,仍然是很多普通百姓特别是困难_的首选。群众之所以选择信访,归根到底是相信_和政府能主持公道。如果我们的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冷言冷语、推诿扯皮,甚至明里暗里索要好处、收受信访人财物,那么群众心中那点仅存的信任就会瞬间崩塌。一旦信任不在,小矛盾可能拖成大问题,基层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紧盯“事心双解”防风险,精准拆解信访业务链条的廉政隐患 信访工作看似没有审批权、执法权、资金分配权,好像“清水衙门”,但仔细梳理信访事项从受理到化解的完整链条,每一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廉政风险。这些风险点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必须逐一深挖细查、逐一设防堵漏。 (一)严把登记受理关口,坚决杜绝“选择性接访” 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群众对信访部门的“第一印象”。这一关如果出现选择性接访、人情筛选等问题,就会在源头上制造不公。一是规范来访登记受理的全流程操作。当前,我们实行来访必登、应录尽录的工作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接访人员可能会因为与某些责任单位关系好,或者受到某种暗示,而对涉及这些单位的信访件采取“选择性录入”——有的登有的不登,有的当信访件录入有的当普通咨询打发,甚至在录入时刻意淡化问题严重性、降低风险等级。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信访工作的严肃性,是对群众诉求的变相压制。我们要严格落实登记受理的标准化操作,实行接访全程录音录像,登记信息即时录入系统、不可事后修改,系统自动编号、全程可追溯,让“选择性接访”在技术层面就失去操作空间。二是坚决纠正对特定_的歧视性对待。在日常接访中,我们对情绪激动的、衣着破旧的、口齿不清的或者反复上访的群众,是否还能保持同样的耐心和尊重?个别接访人员对“难缠”的信访人采取“冷处理”,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而对那些“会说话”“有关系”的信访人则热情有加、优先办理。这不是能力问题,是立场问题,是作风问题,往深处说是宗旨意识淡薄的体现。信访部门的大门对每一位群众都是同等敞开的,不能因为个人好恶而区别对待。要常态化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接访视频回放抽查,对态度冷硬、区别对待的接访人员及时批评纠正。三是建立登记受理环节的权力制衡机制。一个信访件该不该受理、按什么程序受理、归入哪个类别、定为什么等级,接访人员有着相当的_裁量空间。如果这个裁量空间不受约束,就容易滋生“拿钱办事”“给好处才登记”的歪风。要实行前台受理与后台审核相分离,接访人员负责初步登记和分类建议,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对不予受理的决定要书面告知理由并接受监督。建立登记受理质量抽查制度,由局督查科或分管领导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来访登记进行复查,防止受理环节的“吃拿卡要”。 (二)规范交办转办流程,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 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是将群众的诉求送达责任单位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如果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就会形成“人情案”“关系案”,让信访工作偏离公正的轨道。一是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每一件信访事项该转给谁、不该转给谁,都有明确的属地管辖和职能管辖规定。但少数干部在处理交办时,可能会因为与某个地方或部门的领导有私交,或者打过招呼,而有意将“烫手山芋”式的信访件转给其他单位,或者将应该直接转送的信件“截留”在中间环节。这种“挑肥拣瘦”“甩包袱”的做法,不仅拖延了群众诉求的办理时效,更可能让小问题拖成大矛盾。我们要细化交办工作规程,明确各类信访事项的交办路径和时限要求,建立交办留痕和超时预警机制,让“人情转办”无处遁形。二是严禁向被反映对象泄露信访人信息。这是信访工作的一条铁律。信访人信息一旦泄露,轻则遭受打击报复,重则危及人身安全。过去有的地方发生过信访件转到被反映人手中,导致信访人遭到恐吓甚至伤害的恶性事件。这背后,往往是有关人员私下通气、通风报信,甚至存在利益输送。对此,我们要执行最严格的b_m纪律和工作纪律,在转送信访件时,对信访人身份信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明确要求承办单位严守b_m规定。一旦发生泄露信访人信息的事件,要严肃倒查追责,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三是强化对重点领域信访件的跟踪监控。对于一些涉及征地拆迁、劳动社保、环境保护等敏感领域,或者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大型企业的信访件,在交办过程中往往会有各种力量试图介入干预。有的通过上级领导打招呼,有的通过熟人关系说情,有的甚至许以利益诱惑。面对这些外部干预,我们要健全重大信访事项交办备案和集体会商制度,对敏感件的交办去向、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实行集体决策、全程备查,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交办意见。对通过各种方式说情打招呼的,要按照规定如实记录报告。 (三)强化督查督办刚性,坚决纠治“只转不办”“办而不结” 督查督办是确保信访事项落地解决的关键手段。如果督查流于形式,信访件就会陷入“只转不办”“层层空转”的怪圈,群众反映的问题就永远在路上。一是敢于动真碰硬,打破“督办不灵”的困局。在督查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尴尬:督办函发下去,承办单位敷衍了事,回函写得漂亮,实际原地踏步;我们再去督办,对方表面客气,内心却不以为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们的督查手段有限,另一方面也与我们自身不够硬气有关。如果我们自己就与某些承办单位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或者督查人员在下基层时接受超标准接待、收受土特产,那督查的腰杆怎么能硬得起来?督办的权威从哪里来?就是要从严守廉洁纪律中来,从与被督查单位保持清清白白的关系中来。二是规范督查程序和标准,防止选择性督查。对于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事项,要建立专项督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查哪些件、督查到什么程度、督查结果如何运用,都要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不能凭个人好恶或外部压力来决定。个别督查人员可能会因为与某地某部门关系好,就对该督的不督、该报的不报,搞“选择性督查”。对此,要建立督查计划公开和督查结果报告制度,督查人员要定期轮换,重要督查任务要组建联合督查组,防止一个人说了算。三是严肃查处办理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有的承办单位为了应付督查,在办理报告中夸大工作成效,把计划当结果、把过程当成绩。明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没有实质性解决,报告上却写着“已办结”“信访人满意”。督查人员如果不深入实地、不见信访人核实,就轻易采信书面报告,那督查就成了走过场。我们要坚持“督事”与“见人”相结合,重点信访事项督查 ……(未完,全文共9253字,当前只显示37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架起_群“连心桥”,擦亮廉洁“为民窗”——在2026年市信访局端午节前廉政_课上的讲稿) 上一篇:国企_委2026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_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下一篇:街道_建办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信访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述廉报告 _课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