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_结构 | ||
|
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成员。它依法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其代表中选举产生。一般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县级以下不设)、委员若干人组成。名额设区的市一般在35至45名,县级一般在23至29名。怎样选配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改善其_结构,这不仅是当前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面临的现实问题,而且事关新一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能不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能不能忠实践行好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2006年高考备考方案 下一篇:银行机构业务工作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