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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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落实《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规定》和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时发放、落实到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程序 本县户籍公民,未违反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违法收养子女,夫妻的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合计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孤儿不计),不再生育的,可以申领《光荣证》。 (一)夫妻均系本县户籍,经双方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领《光荣证》。 一方为本县户籍,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镇2006年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篇:村级计生管理员百分制考核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