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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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暂住人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上一篇:县城乡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下一篇: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