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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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工作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名城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委发〔200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工作意见) 上一篇:全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意见 下一篇: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投诉与咨询处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