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同居时代”的法律问题浅谈 - 人权、未婚同居、生活伙伴与当代_婚姻家庭法的变革

  吴 越
  ·西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
  ·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者声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宜阅读本文。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个人的责任。〗
  本文目次
  * “新同居时代”现象及成因
  * 同居的分类及现有的法律规定
  * “无结婚证的长期未婚同居”带来的法律问题
  * “生活伙伴”- _法律中的新名词
  *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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