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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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乡、镇、街及签状单位要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检查评比采取自检与抽检结合的办法。 1、定期组织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年终总检,兑现责任状,总结、评比表彰。 3、区综治办半年进行一次初检,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及签状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及开展。 4、年终由综治委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检查。 5、年终进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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