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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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便于有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保障病人及医疗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丹阳市卫生系统内各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 医疗纠纷的处理与委托 第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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