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律师学习《物权法》心得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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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年5月3日,律师协会举办了两期关于《物权法》的学习班,我和十几位同事一起去参加了第一期的学习。感觉收获很大,特别是第一天由“泰斗”教授讲授的物权法相关知识更是觉得受益匪浅,当然其后也有许多教授或名人等人也各有特色,但可能安排的问题,部分老师在讲授内容上存在不少重复之处,给课程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这次物权法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保留了原有部分民商法方面的法律内容,也增加了一些新鲜事物: 一、地役权 这个内容都是一些新增部分 二、质权取代质押权 摒弃了原来质押权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质权。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并首次提出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律师学习《物权法》心得体会) 上一篇:全市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知识远教解说词 下一篇:某市“整脏治乱”专项工作汇报材料 相关栏目:教师 司法 学习体会 学习材料 工作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