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社区和驻村民警要充实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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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社区和驻村民警要充实相关法律知识 社区和驻村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和驻村民警经常遇到民事纠纷和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占据大部分警力。据统计,2006年度某县公安局办理的272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就有161起,占到59%。对于此类案件,由于双方是邻里、亲友关系,事关“面子”问题,处理不好更容易对立,引起当事人上访。再有,有些案件虽然把人处罚了,但是引起矛盾的根源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加之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耻讼”“冤死不打官司”等观念的影响,对民事纠纷并不采取民事诉讼的方法,在得不到公力救济的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权利,往往采取私力救济的方法,从而引发新的治安案件。 鉴于此,笔者认为,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发生后,走民事诉讼程序和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不是上策,不利于构建和谐农村,而是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社区和驻村民警要充实相关法律知识) 上一篇:略谈雇佣承揽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下一篇:学习贯彻党章增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相关栏目:社区 乡镇社区 毕业相关 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共青团 党团知识 知识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