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某市科学技术工作者奖励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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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调动和激发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奖励在推动××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依法实施本办法, 严格评审标准,防止弄虚作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得在奖励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管理办法,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和奖励经费由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某市科学技术工作者奖励暂行办法) 上一篇:镇农业农村工作汇报材料 下一篇:关于建立_信息预警机制暂行规定 相关栏目: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质检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