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上诉人王经伦因雇员受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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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王经伦因雇员受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赣中民一终字第18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经伦(曾用名王金伦),(略)。 委托代理人肖笃炎,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赖华明,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照洪(曾用名曾昭洪),(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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