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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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绿色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2007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34号)和省公安厅、建设厅、文明委《关于印发〈2007年福建省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0*]25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年福州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党的十7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发挥公安、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意见) 上一篇:2008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篇:省招标投标条例 相关栏目:城建 城建讲话 交通 教师 就业 建筑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