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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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政府办公厅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3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机构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职能相分离 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区级政府采购机构的设置可采取不同的模式,但必须贯彻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相分离的原则。财政、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职能缺位。 二、合理界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中介代理机构间的职能分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上一篇: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篇:区旅游局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政府 财政 民政 政府报告 办公厅室 物业 规章制度 改革 改革开放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