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
  (1998年7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50号令发布,根据2004年
  5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
  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
  第一条为繁荣和发展我省社会科学事业,奖励在社会科学方面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名称定为“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下列三类社会科学作品,每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专著类;
  (二)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类;
  (三)论文、调研报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在全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
  某市在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
  在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的讲话
  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2006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述
  某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推进全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调研与思考
  在“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学生进万村科技信息化工程” 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
……(未完,全文共1925字,当前只显示11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上一篇:省物业管理条例
下一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大学生 社会实践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模范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七一党建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