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信用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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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明信用农户”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高支农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是以农户为主体,以农户道德评定为依据,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的不需抵押(质押)、担保的小额生产和生活费用贷款。 第三条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应在属地管理和资金自求平衡的前提下,坚持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五条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对象是指在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中,被授予“文明信用农户”称号的农户。 第六条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户口和住所在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区域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农村信用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上一篇:农机局局长二00七年个人工作总结 下一篇:95598客户服务调度中心2007年工作总结(电力)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银行 金融 金融讲话 文明 宣传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