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调整职务、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奖励、培训、辞退等提供依据,根据《 关于认真做好20 年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吉人字 [200 ]155 号)和《 关于印发< 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吉人字 [200 ]154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1.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 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 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一)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 病、事假累计六个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通过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综合评定后予以确定。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_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_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够执行_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但能够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有严重过失或出现责任事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 15% ,优秀等次的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设限额。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定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各分院及机关各组按学校考核工作要求对分管人员进行述职考核,述职的时间每人不超过 5 分钟。 1. 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写出个人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 各分院及机关各组负责组织个人述职报告会,会后进行民主测评并确定考核等次。各部门的述职报告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先述职,进行民主测评后,再进行其他人员的述职和测评。 3. 副处级以上干部考核等次由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结果、主管领导意见及部门意见审定;教师、教辅、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及前勤工人考核等次由人事处、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及部门意见审定;后勤工人考核等次由后勤管理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审定。 4. 各分院及机关各部门填写分管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后,将《个人述职报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其他需存档材料及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5. 各分院及机关各部门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适当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若被考核人对复核结果提出异议,可以在十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经审核认为确实需要更改的可予以更正,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为应维持复核结果,则被考核人不得再行提出复议。 6. 考核必须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被考核人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考核结果无效,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重新考核。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 1. 各分院于 200 年 1 月 8 日 至 14 日进行集中述职、测评。 2. 机关各 ……(未完,全文共2999字,当前只显示18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上一篇:2007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下一篇:学院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相关栏目:教育 学校 工会 职工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