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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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 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三条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第五条监察工作应当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上一篇: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 下一篇:鞍钢“旧貌换新颜”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政府 人事 行政 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