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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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干部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某种原因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因公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 上一篇:档案转递制度 下一篇: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规定 相关栏目:党委 政府 人事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