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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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科学技术,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上一篇: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文件的通知 下一篇:有关政策性破产的几个关键性文件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质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