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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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上一篇: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管理暂行规定 下一篇:开展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方案 相关栏目: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换届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法律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