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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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教育局、财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下一篇: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考试的通知 相关栏目:学校 毕业 毕业相关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建筑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