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进一步推进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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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现将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人事部将根据文件要求,对各地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开展必要的考试或者考核活动。有关 * 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于 2008 年 3 月底前报送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人事部政策法规司 )。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进一步推进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对象 下一篇:立足实际 多措并举 打造一支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 相关栏目:人事 组织讲话 普法 法制 政法武装 宣传 宣传讲话 教育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